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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機玩3C 我航空公司明解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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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民航局6月底修法放寬電子3C用品的機上管制措施,包括華航等國籍航空公司,都計畫自明(9月1日)起陸續開放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在飛航模式下,可全程使用,無論是拍照、聽音樂或看影片都不受限制,只要飛機降落離開跑道後,就可以通話。但民航局提醒,各家航空公司規定不同,旅客要注意差異,否則會受罰。

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表示,華航、華信、長榮、立榮,都已完成修改手冊、DEMO影帶等準備作業,並提出申請,今天確認相關文件,通過審核後,收到許可函的航空公司,即可依各自標準開放民眾在機上用電子產品。

決跟進美歐放寬限制

民航局指出,過去航空器要在高度1萬英呎以上,開通飛航模式的情況下,才允許民眾使用個人電子用品,且關上艙門,直到艙門打開前,都不能通話,違反規定,可依刑法處5年以下徒刑,或罰鍰15萬元,先前就有民眾曾在機上拍照被檢舉送辦。但隨飛機製造技術進步,以及個人電子用品功率縮小,現在美國和歐盟都已大幅開放機上個人電子用品的規定,所以才修法跟進放寬限制。

華航、長榮和復興等公司都決定,開放全機隊和航線的個人電子用品使用範圍,只要在飛航模式下並關閉wifi,包括相機、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等,乘客可以全程使用,且華航和長榮還允許使用藍芽的傳輸功能。體積較大,或超過1公斤的電子用品仍需待飛機至1萬呎已上高度才開放使用。

乘客須配合機長決定

另外,目前必須等飛機停妥,打開艙門後,才能恢復手機的通話和網路等通訊功能,各航空公司也一併放寬,只要飛機降落後,由跑道轉進滑行道後,經機長或機組人員廣播,民眾就可以開啟通訊功能。但各航空公司都強調,實際狀況仍由機長做最後決定,乘客必須配合。

林俊良也提醒,即使是同一機型,各航空公司的規定也可能不一樣,乘客要特別注意,否則違反各公司規定,同樣算違規,要送法辦。以同樣擁有A321機型的復興和威航為例,復興開放手機在飛航模式下,可全程使用,但威航則要求,飛機自1萬英呎下降後,電子用品就要關機,且要直到艙門開啟後,手機才能恢復通話和網路。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