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顏針

律師娘當庭開扁 小三腦震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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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一名林姓律師與事務所的楊姓女助理搞出婚外情,個性強悍的律師娘發現後積極「捍衛主權」,除提刑事告訴,另提民事求償80萬元,在檢察官開偵查庭時,她痛毆小三頭部,把對方打成腦震盪;楊女以要負擔一家4口家計,想談和解不成,台中地院判賠15萬元。

家住台東的楊女,母親因罹癌往生,父親因罹患惡性腫瘤、血栓等疾病,必須長期醫療,家中又有八旬祖母、未成年弟弟,家計全由她一人每月約2萬元薪資負擔。她高職畢業後原在一家便利商店打工,林姓律師因經常前往購物而熟識,後主動詢問是否有意到其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。

楊女到任後1、2個月,林律師即多次要求兩人一同出差,並常向楊女傾訴,指妻子個性強悍、2人長期感情不睦;自102年12月起,律師與助理就發展出一段畸戀。楊女除在停車場、公園內為林口交2次,還到苗栗汽車旅館發生3次性行為。律師娘發現丈夫舉止有異,詢問後林律師全盤托出,還寫下2張自白切結書。

雖然如此,林妻對女助理和先生發生婚外情依舊怒不可遏,對小三提出了民、刑事告訴,刑事口交部分雖獲不起訴處分,但發生性行為3次部分,楊女被判6月徒刑、緩刑3年。在偵查庭中,林姓律師娘還當庭對小三開扁,把楊女打成腦震盪。

林妻再提80萬元附帶民事賠償,指兩人因楊女介入造成婚姻破裂,現在已經甚少講話,僅基於子女考量才未辦離婚。楊女對求償一事,無奈的表示,80萬元對她而言是天價,根本無力負擔。

台中地院審理後,考量楊女家為低收入戶,且一再表達歉意尋求和解未果,甚至還在偵查庭中被打成腦震盪也未提出告訴,因而判賠15萬元。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